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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的温馨提示
2018-11-02 09:49  

 

 

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

的温馨提示

 

从2018年10月1日起,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

 

类别
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

其中

备注

统筹基金支付额度

大病保险支付额度

职工医保

70万元

30万元

40万元

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

城乡医保

52万元

20万元

32万元

暂未调整

 

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70万元,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,职工补充医保(城乡大病保险)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。

 

 

注:本信息转自微信公众号“肇庆发布”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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