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|
机构设置
|
人才招聘
|
党建思政教育
|
政策法规
|
岗位设置与聘用
|
办事指南
|
服务承诺
|
联系我们
|
学校主页
最新通知
部门介绍
人事科
师资科
工资科
计生办
目标管理办公室
高层次人才
教学科研系列
教辅实验系列
行政管理系列
合同工系列
其他人员
肇庆学院招聘审批表
国家法律法规
上级部门文件
学校管理制度
公示栏
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
业务流程
表单下载
今天是:
当前位置:
首页
>>
机构设置
>>
人事科
>>
正文
办理入户需提交的材料
2012-05-22 00:00
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,办理户籍关系需要交验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:
一、毕业派遣,已开出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,提交下列材料:
1、户口迁移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2、毕业分配介绍信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3、单位开具接收工作及户口的证明(原件)
4、单位集体户口薄的首页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5、身份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6、毕业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注:凡不是应届毕业分配的女性(18-49岁)要到迁入地所属的办事处开具计生证明。
(没有开出户口迁移证,需要本市开准迁证的毕业生,所需材料参照工作调动人员)
二、工作调动人员,提交以下材料:
1、省、市、区人事局、劳动局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介绍信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2、调动(招收)人员情况登记表(原件)
3、调动(招收)单位开具接收工作及户口的证明
4、申请人的户口薄、身份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5、迁出地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(原件)
6、B超检查证明原件、大一寸彩照2张(女性需要,到肇庆市端州区计生服务中心检查)
7、结婚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8、若有小孩随迁,交小孩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9、单位集体户口薄的首页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
注:如申请人为女性,年龄为18-49岁,要到迁入地所属的办事处开具计生证明。
(上述所有复印件均要写上:“此件由本人提供,与原件一致,原件在我处。”然后签名,并在签名处按上手指印)
地址:肇庆学院办公大楼三楼 邮编:
526061
电话:(0758)
2716272
电子信箱
:
rsc@zq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