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肇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》和《肇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及有关工作程序,现就我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
报考《肇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》(2025年10月11日发布)和《肇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(2025年11月28日发布)通过初审人员。名单详见附件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资格复审方式
1.时间
2026年1月13日(周二)下午3:00-5:30
2.地点
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,地址: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东侧。
3.审核方式
入围面试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。
(二)资格复审材料要求
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:
1.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;
2.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(含专科(如有)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阶段);
3.各学习阶段学历、学位认证(学信网新版认证),港澳台学习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;
5.职称证书(如有);
6.职业资格证书(如有);
(三)咨询通道
咨询电话:0758-2752102;
咨询时间:工作日08:20-11:40和14:30-17:30。
三、直接业务考核工作安排
直接业务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,请留意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。
直接业务考核前,需以下提供业绩成果材料(信息表中所填业绩成果均须提供佐证材料,按以下顺序整理为一个PDF),于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k316@zqu.edu.cn。
1.《肇庆学院应聘人员成果信息表》(见附件,“应聘人员声明”处手写签名,并提交PDF版本和可编辑Word版本);
2.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;
3.项目立项、结项证明;
4.获奖证书;
5.其他业绩成果佐证材料,如专利授权证书等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资格复审过程中,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、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、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及弄虚作假者,均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。
(二)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。
(三)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、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。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(四)本公告由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